在留资格

在日本就业必须要有允许就业的居留资格,居留资格大致可分为3类。
(1)对就业没有限制的居留资格(4种):永久居住人员、日本人的配偶等、永久居住人员的配偶等、定居人员
(2)允许就业的在留资格(19种):外交、公用、教授、艺术、宗教、报道、高级专业岗位、经营·管理、法律与会计业务、医疗、研究、教育、技术、人文知识与国际业务、企业内部调动、看护、演出、技能、特定技能、技能实习
(3)不允许就业的在留资格(5种):文化活动、短期滞留、留学、研修、家属滞留
※对于以“留学”在留资格暂住日本的外国人,如果事先从法务省地方出入境在留管理局获得资格外活动的许可,则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进行打工,原则上1周可以打28小时以内的工。
※在留资格为“特定活动”时,各项就业活动的许可不同。
关于在留资格,详情请确认出入境在留管理厅的主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