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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20年4月1日起,原则上室内禁止吸烟。 ~全面实施《修改后的健康增进法》及《东京都被动吸烟防止条例》~
原则上多数人利用的设施(如;餐饮店,办公室,娱乐设施等)屋内禁止吸烟。在指定的场所以外不准吸烟。设施内如有吸烟室,设施出入口处贴有设施内有吸烟室的标识。为了避免被动吸烟以及不必要的麻烦,吸烟时请多关顾周边的人。
关于吸烟室
※包括设施利用者及设施的员工,未满20岁者不准进入吸烟室。
①专用吸烟室 仅用于吸烟的房间 (不可饮食等) ![]() |
②指定香烟的专用吸烟室 仅限于加热式香烟,可以边吸烟边饮食的房间 ![]() |
③可以吸烟的房间(店铺) 可以边吸烟边饮食的房间、店铺 (只能在小规模、没有员工的现有饮食店设置) ![]() |
④吸烟目的室(店铺) 以吸烟为主要目的的房间和店铺 (当面销售香烟,不提供主食的酒吧等(可饮食等)) ![]() |
(标志为示意图)
致经营者的公告
设施内(或屋内)如果要设吸烟室,吸烟室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技术基准。(医院,学校等设施内为全面禁烟。)并在设施及吸烟室的出入口上须粘贴相应的标志。如果是餐饮店,在店内全面禁烟的情况下也要店的出入口上粘贴禁烟的标志;如果设置③吸烟可能室(店),请向新宿区卫生课管理系申报。
有关新制度的手册及标志(贴纸),可在东京都福祉保健局和新宿区卫生课管理系(第2分厅舍3楼)免费领取。
※关于制度的详细内容请参照东京都“东京都被动吸烟防止条例”主页(URL:https://www.fukushihoken.metro.tokyo.lg.jp/kensui/tokyo/kangaekata_public.html)。
可吸烟室的申报处、 咨询 |
卫生课管理系(第2分厅舍3楼) Tel: 03-5273-3838、FAX:03-3209-144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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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3月5日